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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05 10:33:48
根据唐宋以来历史记载的资料,我们可以看到在我国的民间家庭一般说来都对儒家的礼教仍严守,如祀祖、忠恕、孝道等等。
宝亮进一步指出,佛之乐有两种:一是寂灭乐,这是就体相而言的。既然体是无自性,则作为其属性的义自然没有规定性。
在体义概念中,义始终是第二性的、处于从属地位的概念。隋代的吉藏在总结历史上五家关于二谛体的论述时,透露了从体一义异到体用相即的发展轨迹。以下,笔者结合对体用概念研究史的考察,以《不知题佛经义记》(以下简称《义记》)《涅槃经集解》为中心,考察体用概念在中国佛教的受容过程和演变轨迹,以期对这一重要哲学概念的起源作出更准确的分析和判断,同时对体相用概念出现的思想背景略作探析。(《法华经义记》卷3,见《大正藏》第33册,第598页上)法云不仅明确使用了体一用异的表述,还细致地解释了体一和用异的内涵:如果依据功用而言,则只有智慧与功德的差异。(见张凯,第62页)而以往作为考察体用概念的基本资料《涅槃经集解》完成于公元509年前后。
体用义的说法,从形式上看,似乎是把体用和体义概念糅合在一起,新创造出的一组概念。如果不考虑功用的差异而只看二者的存在状态,则智慧与功德同为一体。还有祭祀华夏民族共同的祖先轩辕黄帝的黄帝庙以及祭祀各姓氏祖宗的祠堂等等。
履而行之,充乎天地,废而不用,消而不离。刘宋时,诸帝及名士亦多崇佛法。((清)刘锦藻:《清续文献通考》卷八十九。这说明孔子恪守传统之经典体系,自觉地传承着夏、商、周三代经典之精神,开创中国上古六经的儒家化,并问礼于老子,且大赞管仲之治国方略,奠定了以仁学为核心的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文精神的世界观。
但几乎没有过因宗教思想文化的不同而发生过战争。但与此同时,由于佛典译出渐多,已可见佛法与儒、道两家思想颇多不同处,因而发生儒佛、道佛之间的争论,有关争论的文献具载《弘明集》中,不赘述。
总之,中华民族长期存在的三教归一思想传统对世界和平共处,对人类普遍和谐应该会有所贡献。为何中国佛教主张三教同归?这和当时中国佛教宗派流行的判教有关。这时的各家虽然主张不同,但对连年战乱的局面则多有不满,希望有一安定的大一统社会出现。三教归一对中国社会之稳定、不同宗教分工共存、相互吸收、调和融通,致使儒、释、道得以虽有文斗,而无武斗,其意义和理论价值是值得我们重视,也应为今日世界因宗教信仰之不同而发生种种形式战争引为借鉴。
战国晚期儒家的大师荀子在继承孔子学说的基础上吸收了道家、法家、名家的思想。老子的道论成为中国智慧学之源泉。自唐以后,宋、元、明、清各代大体也是如此。这就说明,中国历史上的帝王多注意到宗教有益于治化。
清沙门祖源超溟《万法归心录》谓:释教见性,道教养性,儒门尽性。自此,三教论衡之事一直盛行于隋唐。
)由于三教归一观念之盛行,在明代有林兆恩建立起以儒为主体的三教合一的三一教,并立庙塑三教之像,释迦居中,老子居左,以吾夫子为儒童菩萨塑西像,而处其末座。刘宋时有顾欢作《夷夏论》辨二教,执夷夏之界,崇道而抑佛,以印土俗恶、华风本善立论,但仍以孔老释同为圣人,(佛、道)二经所说,如合符契,道则佛也,佛则道也。
而帝王、朝廷的制度及宗教政策,三教论衡之形式,政权礼教、法规之约束对不同宗教思想文化之信仰起着一种外在的约束力,或也是可以从中总结有益之经验。盖因道教在社会上的势力总体上不如儒、释,故须更加要显示其民间社会之功能。以为如鸟有翼,如鱼依水,失之必死,不可暂无耳。是三教之道,惟一心而已。西汉末,佛教已开始传入中国,如何对待外来思想文化,这对汉朝当政者却是一新问题。而慧远在《沙门不敬王者论》中则论证佛教与儒学在出世和入世上虽有功能上的不同,但在为社会所需要上终归是相同的,道法之与名教,如来之与尧孔,发致虽殊,潜相影响,出处诚异,终期则同。
汉武帝时的大儒董仲舒更是把阴阳五行学说、道家黄老学说容纳于其体系之中,而汉朝家法实为王霸杂用。这说明,佛教进入中国,为适应华夏文化之需要,不得不以此种调和论来寻得一立足点。
所有这些方术都或直接或间接带有神灵崇拜的因素。此种比附实有利于佛教之传播。
《易传》则有机地吸收了道家、阴阳家等的理论,为儒家开创了哲学本体论和宇宙论的先河。晋时以老庄思想为骨架的玄学本体论大为流行,玄学讨论的中心为本末有无问题,而佛教般若学所论空有与玄学有相近处,因此当时僧人多用玄理来解释佛法,以格义、连类的方法相比附。
可见儒、佛并非不能相容。该志还记载着秦始皇祠名山川及八神,由是诸此祠皆太祝常主,以岁时奉祠之至。如僧绍《正二教论》谓:经世之深,孔老之极,神功之正,佛教之弘。我们如果能对此根据史料总结出有意义的理论观点,它或对治今日世界的因宗教思想文化的不同引起种种战争的乱象有所贡献。
自此以后,儒家无论在春秋战国百家争鸣之时代,还是在以后的各朝各代,大都是在与各派学说(学派)的争论、冲突中不断吸收着其他文化以自养。由于自古以来,华夏民间处于一多神灵并存而相容的状况,不同而和或已成为思维定式。
中国社会自古以来神灵崇拜多元化之传统以及各阶层之情理思维模式似也是可以作合理的解释。太宗虽给以玄奘特殊之礼遇,但玄奘要求有僧众不依俗法者,请给以教内处罚权,对此太宗断然拒绝。
当时,我只能靠所知的历史知识说,也许因为在中国儒、道两家的排他性较少,而包容性较大。甚至,有些士大夫虽为人处事依礼教,而个人信仰却是佛教,如唐朝的王维、白居易、柳宗元,宋朝的三苏。
为此,我们研究院把儒、道、佛三教关系史定为研究的重点课题之一。据殷墟甲骨,尚有对风雨等神灵的祭祀。王阳明与道教也颇有关系,在《传习录》中有讲道教精、气、神之养生术。但是,隋文帝也知道要巩固皇权统治,仍须同样重视儒家思想,故于开皇元年下诏谓:法无内外,万善同归。
如周敦颐曾受寿涯禅师有物先天地之偈,尝称其妙心得之于黄龙慧南禅师。故魏晋以降,佛、道由于成为正规的宗教团体,广大民众竞相归依之。
这句话体现着儒学的包容性。对道教的养生、斋醮、调息等道术普遍遵行。
但用政治力量打击、消灭宗教往往是不成功的。东晋孙绰作《道贤论》,以七名僧与竹林七贤相比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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